重庆以汉族为主体,此外还有土家族、苗族、回族、满族、彝族、壮族、布依族、蒙古族、藏族、白族、侗族、维吾尔族、朝鲜族、哈尼族、傣族、傈僳族、佤族、拉祜族、水族、纳西族、羌族、仡佬族等49个少数民族。少数民族人口总数为175万人,其中土家族人口最多,有113万人,其次苗族约52万人,主要分布在黔江开发区的五个民族自治县和涪陵地区。全市总人口3144.23万人,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市人口的5.6%,以土家族、苗族为主。域内各少数民族仍保留着自己的传统习俗。土家族有摆手舞、赶年、唱傩戏、花灯,苗族有赶秋节、踩山节,此外还有羊马节、火星节、哭嫁、跳丧等民族习俗和活动。土家吊脚楼和苗族刺绣、蜡染独具特色。多姿多彩的民俗风情已成为重庆重要的旅游资源。
土家族习俗
土家族人民勤恳耕山,善于渔猎,并在冬春季节“赶杖”(围猎)。主食包谷、稻米,土家族地区最普及的风味食品是糯米粑粑、米炕腊肉和唐馓。在服饰方面,女装为短衣大袖,右衽开襟,滚镶2~3层花边,原着8幅罗裙,后改为镶边筒裤;男装为对襟短衫,头缠2~3米长的青丝帕。很多地方土家族的服饰与汉族差不多。只有在隆重集会和节日,或偏僻山村,能见到土家族传统服饰。在住宅建筑方面,土家山乡的吊脚楼最为有特色。这是一种干栏式结构,楼下喂养牲畜或堆放杂物,楼上作姑娘们的闺房,是织布、绣花、绩麻、做鞋之所。这种设计,既克服了山区地势不平的限制,又最大限度地利用了空间;既通风,又防潮;既安全,又卫生。
土家族在古代曾流行过姑家女儿必嫁舅家(称为还“骨种”)的交错从表优先婚姻。还有兄亡弟收嫂,弟亡兄纳弟媳的收继婚。男女原多对歌相爱结婚。随着封建经济的发展,婚姻逐步受到财产的限制和父母的约束,直至建国前,盛行封建买卖婚姻。建国后,自由恋爱,婚姻自主多了起来,但在农村父母包办婚姻依然存在。过去多行火葬,送葬时请土老师(巫师)念经,道士开路。后来受汉族的影响,实行土葬。
在节庆方面,以过四月八、六月六和土家年为主要节日。最隆重的是过土家年,俗称过“赶年”,即赶在汉族过年的前一天进行,大年为腊月二十九,小年为腊月二十八。
土家族的山寨一般是一姓一寨,单家独户的极少。住房一般是长方形3间,中为堂屋,供奉神和祖先,不能他用。在依山傍水,风景秀丽的山区建有吊脚楼,一般多为九柱落地,横梁对穿,楼台悬空,飞檐上翘。楼台分上下两层,楼下是全家饮食起居的场所,楼上是卧房。讲究的人家,楼梯转阁而上,屋脊和檐口全用石灰粉饰,栏杆雕花,花格窗上嵌着玻璃,工艺精细,刷上朱红油漆,美观大方。
土家族的婚姻是一夫一妻制。古代曾流行姑家女儿嫁舅家的交错从表优先婚姻。还有兄亡弟收嫂、弟亡兄纳弟媳的收继婚。男女原多对歌相爱结婚。随着封建经济的发展,婚姻逐步受到财产的限制和父母的约束,直至新中国成立前,盛行封建买卖婚姻。现在,土家族男女青年可以自由恋爱结成伴侣。土家族结婚盛行姑娘哭嫁。女孩一般长到十一二岁时,就要开始学哭嫁。在土家族传统观念中,人们把是否会哭嫁,作为衡量一个姑娘德才高低的标准。因此,不善于哭的姑娘是要被人瞧不起。土家姑娘的哭嫁,各地不尽相同。一般是择定婚期后就开始哭嫁,婚期越近,声音越大,以至器到嗓子沙哑、口干舌燥、双眼红肿,一直哭到男家来迎亲,将她抬上花轿来到男方家里为止。这长达几天、甚至一个月的哭泣,的确非同一般。
互相帮助是土家族的优良传统,“一家有事,全体帮忙”。在开荒和薅草时喜欢敲锣打鼓助兴。土家族人会编歌,爱唱歌,土家族地区素有“歌的海洋”的美称。
苗族习俗
宗教习俗
苗族过去信仰万物有灵,崇拜自然,祀奉祖先。“祭鼓节”是苗族民间最大的祭祀活动。一般是七年一小祭,十三年一大祭。于农历十月至十一月的乙亥日进行,届时要杀一头牯子牛,跳芦笙舞,祭视先人。食时邀亲朋共聚一堂,以求增进感情,家庭和睦。
苗族的主要信仰有自然崇拜、图腾崇拜、祖先崇拜等原始宗教形式,苗族传统社会迷信鬼神、盛行巫术。也有一些苗族信仰基督教、天主教。苗族信仰佛教、道教的极少。
传统地讲,苗族对一些巨形或奇形的自然物,往往认为是一种灵性的体现,因而对其顶礼膜拜,酒肉祭供。其中比较典型的自然崇拜物有巨石(怪石)、岩洞、大树、山林等。此外,苗族认为一些自然现象或自然物具有神性或鬼性,苗族语言往往鬼神不分,或者两词并用。多数情况下,鬼被认为是被遗弃或受委屈的灵魂和工具所变成的,常给人类带来灾难、病痛、瘟疫或其他不幸,比如所谓东方鬼、西方鬼、母猪鬼、吊死鬼、老虎鬼等,被称为恶鬼。而有灵性的自然现象常被认为是善鬼,具有一定的神性,如山神、谷魂、棉神、风神、雷神、雨神、太阳神、月亮神等。对于善鬼、恶鬼,苗族人的祭祀之法亦不同。对善鬼有送有迎,祭祀较真诚,对恶鬼则须贿赂哄骗直至驱赶使之远离。
在许多地区,苗族还认为自然界存在许多精怪。比如牛在厩内以粪便盖身或在厩内打转、将粪踩成圆圈,猪吃猪仔或躺在食槽里,鸭吃鸭蛋,老虎进田,遇到两蛇交尾,母鸡发出公鸡的鸣叫等均属出现了相应的精怪。
在一些苗族地区,人造物崇拜有土地菩萨、土地奶、家神、祭桥、水井等。土地菩萨苗语叫土地鬼,一般由几块石头垒成,土地屋多为木制或用三块石板搭成,极为简陋,设于寨旁路口处或大路边行人休息处。家神信仰存在于川黔滇方言的部分苗族中,即在家中设立“家神”偶像。祭桥流行于黔东南大部分地区。龙也是各地苗族的崇拜和祭祀对象。
图腾崇拜方面。东部地区许多苗族与瑶族共同崇拜盘瓠(一种神犬)。他们世代传说着“神母犬父”的故事,把盘瓠视为自己的始祖。中部地区一些苗族认为他们的始祖姜央起源于枫木树心,因而把枫树视为图腾。另有一些地区的苗族以水牛、竹子等为自己的图腾崇拜对象。
普遍地,祖先崇拜在苗族社会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。他们认为祖先虽然死去,其灵魂却永远与子孙同在,逢年过节必以酒肉供奉,甚至日常饮食也要随时敬奉祖先。许多地区定期或不定期地举行祭祖盛典,在湘西有“敲棒棒猪”、“椎牛祭祖”,黔东南有“吃牯脏”,黔中地区叫“敲巴郎”,黔西北、滇东北有打老牛习俗。其中,黔东南的吃牯脏至今盛行不衰,最为典型。吃牯脏亦称祭鼓节、鼓社节、鼓藏(牯脏)节,以宗族(鼓社)为单位,每七年或十三年举行一次。他们认为祖先的灵魂寄居中在木鼓里,祭鼓就是敲击木鼓召唤祖先的灵魂来享用儿孙的供品。主祭者称为牯脏头,祭品牯脏牛是专门为此而饲养的。每届祭祀活动前后延续三年之久。
大多数苗族人虔信巫术。主要的巫术活动有过阴、占卜、神明裁判、祭鬼等,此外还有蛊术等。巫术活动由巫师主持。巫师大多是非职业化的。他们在前述各种原生性崇拜和巫术活动中起着主持者的角色,有的地方巫师还兼任寨老。巫师除了熟悉祭祀方法外,大多还能讲述本宗支的谱系、本民族重大历史事件和迁徙来源的路线,熟悉各种神话传说、古歌古词和民间故事,有的巫师还兼有歌师和舞师的职能。所以说,巫师是苗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的传承人,在苗族社会中充任知识分子的角色。此外,巫师还掌握一定的医术,懂得一些草药,在为人驱鬼的同时,辅以科学的医药手段。
除了这些传统信仰之外,自近代以来,随着西方传教士深入我国内地传教,在滇黔川交界地区、贵州凯里、湖南沅陵等地区有一些苗族群众皈依了基督教,在滇东南有少数苗族信仰天主教。尤其是滇东北、黔西北一带的基督教信仰曾经势头强盛,影响极大。外国传教使团或者传教士们在苗族地区开设了许多的中小学校、医疗机构、甚至实施了一些经济发展项目,对于苗族社会的进步、政治地位的改善起到了不可抹灭的作用。著名的牧师有安顺的党居仁、柏格理、张道慧、王树德等,前二者均殉职苗区。
婚丧习俗
在青年男女婚恋过程中也必不可少的食品是糯米饭。湖南城步的苗族把画有鸳鸯的糯米粑做为信物互相馈赠;举行婚礼时,新娘新郎要喝交杯酒,主婚人还要请新郎、新娘吃画有龙凤和奉娃娃图案的糯米粑。